一、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兽药经营点进行备案,对过期、劣质和违禁药物予以没收并销毁,药品摆放不合理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饲料来源渠道,标签与包装标准和成份、饲料的保质期,大包装拆包零售,销售台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查。
三、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主要是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用药记录,正确引导养殖者建立用药档案,做到规范用药、科学用药。
四、在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对注水及注入其它物质的肉品质量进行认真检查。
目前,对全镇范围内5个兽药经营点、3个饲料经营点和1个畜禽屠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突出了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了日常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了全镇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