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04-15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各市场所、食品生产股、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现将《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白酒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消除风险隐患,提升产品质量。按照省、市局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督促白酒小作坊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实现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风险隐患得到有效解决,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进一步提高全省白酒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含季节性生产和长期停产的白酒小作坊)。

三、整治内容

(一)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白酒小作坊只允许使用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加工白酒,不得采购原酒、不得使用香精以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白酒。以手工制作、传统工艺为主,或有简单、小型的生产加工设备。

(二)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是否符合“五严禁”要求。白酒小作坊“五严禁”:严禁使用发霉变质原料造酒,严禁使用非固态发酵工艺,严禁采购工业酒精、甲醇、原酒和食用酒精,严禁添加药品和使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禁不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记录责任。

(三)明示公示、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加工工艺。产品检验、标签标识、档案管理等八个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中旬)。按照省、市局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动员部署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至10月底)。按照《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规范》的要求,扎实开展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省、市局将组织对所有白酒小作坊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对提升改造工作进行指导检查。6月底前,完成提升改造的白酒小作坊比例不少于50%。10月底前,全部完成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底前)。11月底前完成白酒小作坊问题整改及相应处置工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经验做法,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协调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提升改造。3月中旬开始,组织召开全市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研究解决提升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5月中旬,组织召开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现场会,选取2个示范店,以点带面,深入推动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10月底,省、市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三)开展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将白酒小作坊列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白酒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工作。重点对(甲醇、氰化物、甜蜜素、糖精钠)等项目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四)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白酒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检查表》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白酒小作坊转企升级的,要按照白酒生产企业标准要求,指导帮扶白酒小作坊转企升级。

(五)纳入考核评价。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已列入2024年度绩效考核。提升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局将按照验收标准对全市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在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提升改造达到示范店标准的白酒小作坊除颁发牌匾外,还要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附件:

1、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规范

2、白酒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检查表

3、白酒小作坊基本情况统计表

4、白酒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标准规范


为加强白酒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依据《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基本规范》总体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生产加工场所

1.生产加工场所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无积水。

2.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屋顶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脱落,易清洁。

3.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有良好的防鼠、防鸟等设施。生产和生活区域要分开,接酒间应独立封闭,清洁卫生。锅炉房独立设置。

4.生产加工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饲养畜禽类动物。

5.原料库、包材库和成品库应有通风装置,保持干燥。原料要离墙离地存放。成品库房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6.生产功能间布局合理,生产加工车间面积不超出150平方米,发酵池容积不大于50³。

二、生产设备设施

1.配备与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设备、设施。生产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

2.使用的容器、管线和包装为(食品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3.应配备标准计量器具及温度计、酒度计等简单便捷的检测仪器,经专业测试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 

三、生产加工工艺

1.白酒生产加工工艺应采用固态发酵法,严禁在白酒生产中使用非固态发酵工艺,严禁采购工业酒精、甲醇、原酒和食用酒精,严禁添加药品和使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2.严禁生产加工固液法白酒和配制酒。

四、生产经营管理

1.公示明示。白酒小作坊应在其厂区外部显著位置明示其生产厂点的法定名称或者规范性简称和白酒小作坊五严禁牌,在生产加工场所内部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板,明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内容。

2.产品检测。每年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依据标准(要包含总酯、甲醇、糖精钠、甜蜜素、塑化剂、氰化物等)进行检验,或取得监管部门相应的产品抽检合格报告,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产品标签。小作坊生产的白酒预包装产品应有标签,并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小作坊名称、许可证编号、生产加工地址、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醒目位置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字号不得小于食品名称字号。

4.台账记录。白酒小作坊要建立和完善原料进货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出厂销售记录、日常管控记录。记录要真实完整,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附件2         

白酒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检查表

小作坊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内容检查结果问题描述
1、明示公示1.1对外明示小作坊法定名称或规范性简称、五个严禁牌;内部设立公示栏/板及内容应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
2、原辅料、销售管理*2.1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建立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及记录,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采购凭据、许可证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凭证。2.2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3生产加工应符合白酒小作坊“五个严禁”要求。□符合 □不符合
*2.4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和生产投料记录,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符合 □不符合
3、生产加工场所管理*3.1生产流程布局合理,具有与生产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原辅料贮存、生产加工、成品贮存等生产加工场所。□符合 口不符合
*3.2生产加工场所应整洁、干净,上下水通畅,无杂物堆放,并与生活区有效隔离,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饲养畜禽类动物。□符合 □不符合
*3.3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环境整洁、卫生、通风良好,门窗应闭合严密、开闭自如,有良好的防雨、防尘、防虫、防鼠害等设施。□符合 □不符合
3.4卫生间应保持清沾,并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有效分隔或分离。成品储存温、湿度条件应符合贮存要求。□符合 □不符合
*3.5接酒间应相对独立封闭,清洁卫生。□符合 □不符合
*3.6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便于清洗;犀顶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脱落,易清洁。□符合 □不符合
3.7生产加工场所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无积水,□符合 口不符合
4、生产设备设施*4.1具备与生产加工相适应的设备和器具,所选用的食品加工设备器具和管线符合要求,应便于清洗和消毒,并定期清洗维护,保持清沾、卫生。应配备温度计、酒度计检测设备。锅炉独立设置。□符合 □不符合
5、落实主体责任*5.1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订聘任文件;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符合 □不符合
*5.2制定个性化自查清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形成《小作坊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符合 □不符合
6、产品检验*6.1每年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重要指标(甲醇、糖精钠、甜蜜素、塑化剂、氰化物、总酯等)进行检验。□符合 □不符合
7、标签标识管理7.1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和散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规定要求,预包装食品在醒目的位置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字号不得小于食品名称字号。□符合 □不符合
8、档案管理8.1申请许可材料□符合 □不符合

 



8.1.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符合 □不符合
8.1.2营业执照(可实现在线检验的审批机关无需要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符合 □不符合
8.1.3生产加工者身份证明□符合 □不符合
8.1.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符合 □不符合
8.1.5生产工艺流程□符合 □不符合
8.1.6拟生产的食品品种说明(食品名称、执行标准、散装食品配 料表等)□符合 □不符合
8.1.7生产加工场所的平面图□符合 □不符合
8.1.8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符合 □不符合
8.1.9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分类目录□符合 □不符合
8.1.10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符合 □不符合
8.2产品检验情况□符合 □不符合
8.3从业人员培训记录□符合 □不符合
8.4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符合 □不符合
8.5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符合 □不符合
 检查结论□符合(未发现问题)□基本符合(一般项存在问题小于4项)□不符合(一般项大于4项或重点项有1项存在问题的)
 检查处理意见□通过(检查结果为符合)□书面限期整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不符合立即停止食品生产活动(检查结果为不符合)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检查项目含重点项(带*项)12项, 一般项19项,共31项。

2、本表一式2份。1份存入小作坊监管档案,1份日常监管部门存档。


附件3                           

   白酒小作坊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许可有效期至小作坊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从业人员数量(人)2023白酒年产量(吨)2023白酒年产值(万元)生产状态(在产/停产)




































































































 

填报单位:                                 报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4                

 白酒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监督检查情况抽检情况建档情况指导帮扶情况改造投入情况
检查家数发现问题家数责令整改家数整改完成家数立案查处数(件)罚没款(万元)警告家数注销家数吊销家数取缔家数移送公安件数抽检批次不合格批次主要原因建档家数指导帮扶家数转企升级家数改造家数改造资金(万元)






























































































































































































 

填报单位:                           报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