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04-15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相关股室:

现将《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为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 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多维度、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制定我局2024 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消协要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难点堵点问题,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消费过程更加安全放心、便捷舒心,从而实现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的目标。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公益宣传活动。2024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旨在发挥消保委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发挥行业自律力量,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市消协要协调市消保委各成员单位,紧扣年度主题,开展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活动,着力引导科学的消费理念和营造文明的社会风尚。

2.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等各自特点和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自身维权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开展“3.15”互联网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3月15日,由市消协牵头,会同各部门、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公益律师等,开展互联网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在线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与举报,化解消费纠纷。

4.开展全方位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股(室)从即日起,要加强“3.15”期间的市场秩序监管,关注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加大对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哄抬物价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各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带队深入分管领域的基层单位和企业,通过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对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行业突出问题给予有力震慑,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5.开展“3.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股(室)近期要将依法没收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办公室做好登记;消协联系消保委相关执法部门,于3月15日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展示打假治劣成果,震慑不法经营者。

6.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消费者协会组织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在市府街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各所设立分会场。

7.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股室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3.15”期间要做到集体联动,上下互动,恪尽职守,对有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核查,依法从快处理。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处理工作,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做好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和舆情监测。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罗新华

副组长:高玉明、宗桂芳、李国玉、霍占东、董伟东、杨兆利

成员:各市场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办公室主任由宋延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赵兴涛、葛光伟、孙艳茹、王春雨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所要充分认识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彰显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

2.突出重点,扩大宣传。要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推动消费权益社会共治,要动员更多的企业、行业协会和志愿者参与,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3.认真总结报送成果。各股(室)、所要认真、及时“3.15”活动情况,并于3月20日前将总结、照片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消协,联系电话58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