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卫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建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优化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村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新增建强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10个。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强乡镇卫生院12个,村卫生室191个
二、建设标准
按照《建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根据评估标准(详见附件3、4)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视为达标。
三、工作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建设过程中,开展自检自评,达到建强标准的于6月10日前向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提交自评报告和评估所需证明材料。
(二)县级评估。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建强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于8月底前报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有关要求
各任务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强基行动”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将“强基行动”评估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开展评估,及时发现评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
附件: 1.建强乡镇卫生院标准
2.建强村卫生室标准
3.建强中心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
4.建强村卫生室评估标准
5.2024年全市“强基行动”目标任务统计表
附件1
建强乡镇卫生院标准
一、前提条件
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2008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的基本标准。
二、基础设施及床位设置
建筑面积与床位设置符合以下要求:
1.20张床位及以下,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
2.21-99张床位,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
3.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为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并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二)进一步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
(三)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医务人员相关待遇。
(四)已建立并落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聘任制度,同时建立并落实三级医院(含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到本院派驻、巡诊制度。
(五)对所辖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并落实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乡聘村用”制度;建立并落实医务人员对村卫生室派驻、巡诊及“一对一”帮带制度。
(六)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四、任务落实情况
(一)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
(二)具备一定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按“三三模式”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
(四)能按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并具备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五)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10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达到基本标准的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6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
(六)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
五、群众满意度情况
(一)建立即时服务(就诊或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反馈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及随机抽查、随访制度。
(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在即时反馈或各项调查中不低于90%。
附件2
建强村卫生室标准
一、前提条件
(一)达到国家《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版)相关要求。
(二)达到国家《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的基本标准。
二、基础设施
(一)房屋建筑面积至少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
(二)具备基本的取暖、用水、用电及互联网设施设备。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上级乡镇卫生院实施一体化管理。落实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乡聘村用”制度;落实上级医务人员对村派驻、巡诊及“一对一”帮带制度。
(二)承担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村医各项补助待遇。
(三)实现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化。
四、任务落实情况
(一)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
(二)具备一定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计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按“三三模式”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
(四)能按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并具备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五)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4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达到基本标准的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3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
五、群众满意度情况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
附件3
建强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备注 |
一、前提条件 | (一)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2008年版)相关要求。 | -- | |
(二)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要求的基本标准。 | -- | ||
二、基础设施及床位设置 | (三)房屋建筑面积要求:1.床位≤20张,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2.床位21-99张,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3.床位≥100张,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 5 | |
三、政策落实 | (四)1.为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成员单位; | 2 | |
2.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 3 | ||
(五)1.进一步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 | 5 | ||
2.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 | 5 | ||
(六)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医务人员相关待遇。 | 5 | ||
(七)1.已建立并落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聘任制度; | 3 | ||
2.建立并落实三级医院(含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到本院派驻、巡诊制度。 | 2 | ||
(八)1.对所辖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 | 5 | ||
2.建立并落实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乡聘村用”制度; | 5 | ||
3.建立并落实医务人员对村卫生室派驻、巡诊及“一对一"帮带制度。 | 5 | ||
(九)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 5 | ||
四、任务落实 | (十)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 | 10 | |
(十一)1.具备一定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 | 3 | ||
2.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 | 2 | ||
(十二)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按“三三模式”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5 | ||
2.实现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 | 5 | ||
(十三)能按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并具备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 5 | ||
(十四)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10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达到基本标准的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6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 | 5 | ||
(十五)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 | 5 | ||
五、群众满意度 | (十六)建立即时服务(就诊或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反馈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及随机抽查、随访制度。 | 5 | |
(十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在即时反馈或各项调查中不低于90%。 | 5 | ||
合 计 | 100 | - |
附件4
建强村卫生室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备注 |
一、前提条件 | (一)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2008年版)相关要求。 | -- | |
(二)达到国家《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的基本标准。 | -- | ||
二、基础设施 | (三)房屋建筑面积至少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 | 5 | |
(四)具备基本的取暖、用水、用电及互联网设施设备。 | 5 | ||
三、政策落实 | (五)1.上级乡镇卫生院实施一体化管理; | 10 | |
2.落实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乡聘村用”制度; | 3 | ||
3.落实上级医务人员对村派驻、巡诊及“一对一”帮带制度。 | 2 | ||
(六)承担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村医各项补助待遇。 | 10 | ||
(七)实现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化。 | 3 | ||
四、政策落实 | (八)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 | 10 | |
(九)具备一定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 | 2 | ||
(十)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按“三三模式”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10 | ||
2.实现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 | 5 | ||
(十一)能按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并具备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 10 | ||
(十二)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4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达到基本标准的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至少3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 | 15 | ||
五、群众满意度 | (十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 | 10 | |
合 计 | 100 | - |
附件5
2024年全市“强基行动”目标任务统计表 | ||||||||||||||||||||||||||||||||||||||||||
乡镇 | 机构名称 | 评 估 得 分 | ||||||||||||||||||||||||||||||||||||||||
二、基础设施及床位设置 | 三、政策落实 | 四、任务落实 | 五、群众满意度 | 合计 | ||||||||||||||||||||||||||||||||||||||
(三)房屋建筑面积 | (四)1.为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成员单位 | 2.并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 (五)1.进一步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 | 2.落实“两个允许” | (六)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医务人员相关待遇 | (七)1.已建立并落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聘任制度 | 2.建立并落实三级医院(含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到本院派驻、巡诊制度 | (八)1.对所辖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 | 2.建立并落实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乡聘村用”制度 | 3.建立并落实医务人员对村卫生室派驻、巡诊及“一对一”帮带制度 | (九)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 (十)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 | (十一)1.具备一定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 | 2.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 | (十二)1.家医签约,“三三模式” | 2.实现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 | (十三)能按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并具备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 (十四)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常见病和多发病≥100种;达到基本标准≥60种 | (十五)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 | (十六)建立即时服务(就诊或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反馈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及随机抽查、随访制度 | (十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在即时反馈或各项调查中不低于90% | |||||||||||||||||||||
常河营乡 | 常河营乡卫生院 | |||||||||||||||||||||||||||||||||||||||||
序号 | 县(区) | 机构名称 | 评 估 得 分 | |||||||||||||||||||||||||||||||||||||||
二、基础设施 | 三、政策落实 | 四、任务落实 | 五、群众满意度 | 合计 | ||||||||||||||||||||||||||||||||||||||
(三)房屋建筑面积至少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 | (四)具备基本的取暖、用水、用电及互联网设施设备 | (五)1.上级乡镇卫生院实施一体化管理 | 2.落实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乡聘村用”制度 | 3.落实上级医务人员对村派驻、巡诊及“一对一”帮带制度 | (六)承担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村医各项补助待遇 | (七)实现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化 | (八)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 | (九)具备一定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 | (十)1.家医签约,“三三模式” | 2.实现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 | (十一)能按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并具备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 (十二)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常见病和多发病≥40种,达到基本标准的≥30种 | (十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 | |||||||||||||||||||||||||||||
1 | 北票市 | 三宝乡下河套村卫生室 | ||||||||||||||||||||||||||||||||||||||||
2 | 北票市 | 哈尔脑乡新亭村卫生室 | ||||||||||||||||||||||||||||||||||||||||
3 | 北票市 | 南八家子乡西沟村卫生室 | ||||||||||||||||||||||||||||||||||||||||
4 | 北票市 | 上园镇三巨兴村卫生室 | ||||||||||||||||||||||||||||||||||||||||
5 | 北票市 | 大三家镇三家村卫生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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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票市 | 泉巨永乡涌泉村卫生室 | ||||||||||||||||||||||||||||||||||||||||
8 | 北票市 | 下府开发区十二台村卫生室 | ||||||||||||||||||||||||||||||||||||||||
9 | 北票市 | 小塔子乡石厂村卫生室 | ||||||||||||||||||||||||||||||||||||||||
10 | 北票市 | 小塔子乡小塔子村卫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