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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官营子河1—5#橡胶坝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更新日期:2022-12-30 信息来源:水务局     浏览:


为加强我市东官营子河1-5#橡胶坝工程管理,保障橡胶坝工程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闸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东官营子河1—5#橡胶坝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经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东官营子河1—5#橡胶坝工程。

二、划界标准

(一)橡胶坝工程管理范围

《水闸设计规范》10.2.2  工程管理范围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而划定的范围,应包括下列范围:

1  上游连接段、闸室段、下游连接段和两岸连接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覆盖范围。

2  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一定范围,其值可按表10.2.2确定。两侧有防洪堤的水闸,其管理范围应结合防洪堤的管理范围综合确定。堤防上的水闸,其管理范围应与堤防管理范围统筹确定。

表10.2.2  水闸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管理范围

工程规模

大型

中型

上、下游边界以外的宽度/m

单侧不大于300

单侧不大于150

两侧边界以外的宽度/m

单侧不大于300

单侧不大于40

 

 3  管理单位的办公、生产、生活设施等建设占地

(二)橡胶坝工程管理范围

《水闸设计规范》10.2.3  工程保护范围是指为了满足工程安全需要,防止在工程设施周边进行对工程设施安全有映像的活动,在管理范围边界线以外划定的一定范围。水闸的保护范围,其值可按表10.2.3确定。位于采砂河道上的水闸,其保护范围应适当增大。

表10.2.3  水闸工程管理范围以外的保护范围

工程规模

大型

中型

上、下游的宽度/m

单侧300~500

单侧200~300

两侧的宽度/m

单侧200~300

单侧100~200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橡胶坝工程管理机构按照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橡胶坝工程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北票市橡胶坝防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附件2:北票市橡胶坝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表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