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局政务访谈
更新日期:2022-11-25 信息来源:北票市财务局     浏览: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力以赴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退税、减税、免税、缓税组合发力,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总体落实情况如何

通过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退”“减”“免”“缓”多管齐下,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截至2022年10月,我市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已累计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28307万元,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退”,累计为405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8413万元;二是“减”,累计为纳税人办理“六税两费”减免4353万元以及为小型微利企业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552万元;三是“免”,累计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57万元;四是“缓”,累计为1395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税费4432万元。通过落实“退税”“减税”“免税”“缓税”税费支持政策,实现了以“退”为“进”、以“减”促“增”、以“免”助“生”、以“缓”解“急”的效果。

二、减免房租政策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疫情期间经济发展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及相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24号),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一是我市共有6家国有企业减免了85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房屋租金60.6万元。其中:双河房地产、顺达粮食资产等2家国有企业以退还房租的方式减免了房屋租金,减免22.7万元;一粮库、公汽公司、三零九粮食储备、振兴建材等4家国有企业,采取了延长房屋租期3个月的方式减免了房屋租金,减免37.9万元。二是我市涉及国有房屋退租的行政事业单位14个,需减免租金的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共计42户,应退还租金23.5万元。截至2022年9月已经全部退还,落实了减免政策。

三、现在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新政策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9月30日发布第30号公告: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向谁申请退税

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财税部门将持续开展分析、调研和风险管控工作,确保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精准落实。一是发挥税收大数据全快细准的优势,聚焦重大政策、重点群体、资金流向,贴近纳税人、缴费人,深入调研分析税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了解企业获得感、经营意愿与困难诉求,跟进研究退税减税政策在稳大盘、提活力、促发展方面的成效;二是加大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深入开展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效应分析,在保障税费支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快享的基础上,更精准地从税收层面对市场主体进行帮扶。三是构筑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税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风险指标,实现风险信息化监控,针对可能存在的虚抵发票、虚增进项,恶意取得留抵退税等风险,通过“税收风险安全卫士”应用“预测+监管”风险防控新模式,实现留抵退税风险多环节、多场景的实时监控,做好风险“常态化”分析。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加高质量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