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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矿产品经营统一管理办法(草案)文字解读
更新日期:2022-10-05 信息来源:北票市矿管办     浏览:


背景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市矿产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私挖乱采、非法经营矿产品等行为,确保矿产品税费应缴尽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票市矿产品经营现状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目标任务:

通过《北票市矿产品经营统一管理办法》的实行,进一步规范全市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企业矿产品生产经营活动,防止矿产资源和税费流失,助力北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域内从事纳入管理范围内的矿产品生产销售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涉及铁精粉、磷精粉、球团、沸石、沙子、碎石、玄武岩、膨润土、硅石等矿种。

办理流程:

首先,经营单位及运输车辆到矿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领取《北票市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如需办理过境的就近到基层监管站领取《北票市矿产品运输过境通知单》;其次,销售运输中需持《北票市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就近到基层计量站进行免费称重计量,入(过)域矿产品运输车辆进入我市域内需就近到基层监管站办理入(过)域手续,持监管站开具的《北票市矿产品运输过境通知单》入(过)域。最后,经营单位到税务部门进行自主申报,缴纳税费。

服务方式:

采取“窗口式”、“一站式”服务。

监管措施:

稽查队采取设卡巡逻相结合的方式24小时对过往矿产品运输车辆进行查验,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无票运输、隐匿运输、使用伪造、变造《北票市矿产品销售运输调运单》、暴力威胁拒不配合称重计量强行运输等不同情况移交公安局、税务局、水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朝阳路政局北票分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具体情形如下:

1、对涉嫌偷逃税费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移交税务部门追缴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经营单位,移交自然资源局处置。

3、对没有《超限运输许可证》涉嫌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运输以及改型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移交交警和路政部门共同处理。

4、对经营单位和矿产品运输车辆不配合称重计量,与矿管办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的,由属地派出所进行处置。

5、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已截止)北票市矿产品经营统一管理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