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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变化
更新日期:2022-09-30 信息来源:北票融媒     浏览:

近日,记者在市医保局获悉,根据朝医保发〔2022〕40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所调整。缴费标准有变化,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缴费期限有变化,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缴费期内缴费的,按相关规定在待遇等待期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渠道进一步拓宽。目前居民可通过关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辽事通APP为本人或他人缴费。农村居民还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在村指定的建设银行“裕农通”网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