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17 号)要求,同时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
2022 年8月18日0 时至8月29日24时。
(二)调查内容
围绕2022年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范围及问卷类型
(一)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4类人群:学生(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家长,指导学生按规定时限内完成问卷调查)、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
(二)调查范围
一是北票市辖区内所有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除外)、教师和校级干部,其中,每校学生答卷率不低于70%、教师和校级干部答卷率不低于80%;二是北票市辖区内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其中,每校学生家长答卷率不低于50%。
(三)问卷类型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调查方式
在 8 月18 日0时调查问卷正式开放后,调查对象通过微信或浏览器扫描调查问卷二维码,选择填答人所在的县(市)区和各自身份,进入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一)发布到相关网站
发布问卷网络调查公告,问卷二维码在北票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严禁弄虚作假
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北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