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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办发〔2022〕16号 北票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6     信息来源:北票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21〕160号)要求,扎实开展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实现有效对接,加快县域经济增长,稳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夯实农村物流设施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助力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同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基本原则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

乡村振兴,巩固提升。结合乡村振兴,聚焦短板,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增收。支持有条件地区推动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挖掘我市乡土文化特色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脉络,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产品转型升级,挖掘产业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尊重农村原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建立健全由市政府负总责并统筹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各政府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作,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总体目标

以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工作方案要求,升级改造一个设施和功能齐全的北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建设一个北票市物流分拣配送中心,整合完善农村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形成物流服务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90%以上的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商流物流合一,提升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在北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下,建设一个不少于9000平米的分拣中心、升级和完善一个不少于1000平米的商品云仓;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旗舰店30个、180个村级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90%),电商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发展电商人才和电商企业,以及县域公共品牌平台。通过以上措施,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实现我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优先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升级改造北票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支持北票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实现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北票电商产业发展大数据大屏系统,包含地图模块、竞对对比模块、商家与品牌模块、产销与商品模块和消费层级与评价模块;配有培训中心、会议室、办公室等必要区划;配备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显著位置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依托北票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立专业团队或引入1—2家电商服务知名企业,为北票市提供电商发展整体规划、电商资源引进、供销对接、人才对接等电商公共服务运营、企业电商能力培养、电商服务策划组织、电商发展协调、电商宣传等电商赋能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营造北票市电商氛围,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电商创业。积极开展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硬件建设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房屋,在现有2000平米场地、8个直播间的基础上,再增加1500平米、32个直播间,建设和完善信息采集中心、线上体验中心、培训中心、O2O展示展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实现电商服务中心功能齐备、完善。

2.建设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在北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下,充分利用供销、邮政、乡村小超市等原有资源,根据交通、人口等因素按需建设乡镇电商旗舰店、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商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重在服务的覆盖而非地理位置的覆盖。站点选址及人员优先向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倾斜。融合引入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实现多站合一,拓展便民生活、收发快递、代买代卖、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要业务熟练,收入能够保证自主运营。推进“智慧乡村”应用服务的普及和使用。到2022年底,建立乡镇电商旗舰店30个,覆盖率达到100%;村电商服务站点180个,覆盖率大于90%;电商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整合改造北票市物流分拣中心。支持整合、改造一个9000平米以上的北票市物流分拣中心,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一批子中心,其中包括物流快件分拨中心、低温配送中心及分拣仓储配送中心等,开发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同时,配置办公设施,包括打包台、货架、扫码枪和配送车辆等必需设备,按需购置自动化输送分拣系统、打包等设备。按需建设乡镇物流服务站点,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物流快递企业为所有电商服务站点提供服务,实现物流服务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90%以上。与中国邮政北票分公司在电商进农村、农产品网上销售、物流配送、农村金融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充分发挥中国邮政的网络渠道、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提升全市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协同公共服务中心、分拣中心、商品云仓等开展日用消费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整合8家以上商贸物流快递企业,购置保鲜车、箱货等配送车10辆,统筹规划路线,共同配送,降低成本,提高时效,从分拣中心到村级网点实现“当日达”或“次日达”。

2.升级和完善北票商品云仓。依托北票物流分拣中心、农产品溯源监管平台的设立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升级商品云仓服务模式。继续扩大商品云仓中心店的场地,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商品云仓分店和网点,畅通收储和销售渠道,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通道。在现有商品云仓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完善商品云仓功能,增设冷链保鲜仓储设施,分别在北票市辖区东、南、西、北四个片区增设云仓服务网点,进一步方便居民生活、降低购物成本。

(三)农产品上行及流通基础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县域公共品牌展示中心。对北票市农村产品进行调研摸底,形成调研报告或基本数据库,并据以制定合理的销售措施。建设培育1个县域公共品牌,建立县域公共品牌授权和管控体系,并在京东等电商平台建设一个北票市农特产品馆,整合开展北票市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产品的网络营销推广和产销对接。面向北票市电商经营主体提供商标注册、二品一标和SC认证等公共服务,支持农村产品网货化、标准化和质量认证。通过统一的公共品牌建设,使得我市能够建立起品牌响亮、管理严格、产品优良、供应稳定、标准明晰、服务周到的网货供应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电商发展的核心难题。

2.构建北票农产品溯源监管平台。

一是建立特色农产品溯源体系。定制开发符合北票实际情况的特色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对应出台主要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产品标准。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按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农业规范生产过程,健全生产档案,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建立产品合格准出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建立完善产出特色农产品质量追溯记录,健全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进入批发市场以及储运各环节等追溯记录;四是建立备案制度。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五是建立诚信体系。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科技推广和人才资源储备。制定失信行为举报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溯源诚信管理体系,保护县域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到2023年底,在全市建设5个农产品种植基地,2个食品生产基地,2个畜牧养殖基地,2个禽类养殖基地,初步实现小米、荆花蜜、酒饮、文冠果、绿豆粉丝等不少于5条完整的产业链条。

(四)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以物流分拣中心为依托,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商品流通网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流通水平。鼓励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传统零售业实体店数字化改造,利用手机应用程序、APP、微信群等方式,发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模式。打造本土生活性服务平台,推动吃住行及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利用电商平台和新媒体等与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阿里、京东等国内各大电商平台对接,积极拓展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同时,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仓储物流中心建立联动机制,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商贸企业和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通过直播电商等电商赋能和孵化体系打造,使我市真正具备发展电商产业能力和经营主体能力。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同时,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新型乡村电商服务站(便利店)等新零售业态不少于30个。

(五)建设电商培训中心

与国内知名网络企业联合创建电商培训中心,支持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企业、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残疾人等开展相应层次、相应内容的电商培训,资源向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倾斜。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提供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注重培训后服务,建立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和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定期统计从业创业学员运营情况。到2022年底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商务厅并组织实施。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以市政府名义函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项目开工后,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50%。

(三)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企业不得以押金、保证金或设备购买等名目收取站点费用。

(四)商务局、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应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45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报备情况等,并根据日常监管、绩效评价等结果,建立项目整改台账。

(五)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因项目需要确需调整的应控制在4%以内。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购买流量支出及人员工资、水、电、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

六、工作安排与时限

(一)制定工作方案。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使用办法,并按规定时间将工作方案和资金安排意见,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意后实施。

时间安排:2021年8月—12月

(二)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选拔程序确定承办企业。按照省商务厅评审后的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项目平稳有序实施。

时间安排:2022年1月—12月

(三)项目验收整改。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工作方案、资金方案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应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对示范县提交备案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在中期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建立项目整改台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应用,保障示范工作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最终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

时间安排:2023年1月—6月

(四)推广评价阶段。加强与其他示范县的交流和借鉴,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配合省商务厅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加强与线上线下各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电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兴社交媒体进行公共品牌、特色产品的宣传推广。

时间安排:2023年6月—12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以确保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面推动农村电商工作。

(二)创新政策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整合政策资源,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并在土地、税费、人才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和信用制度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对承办企业的动态监管,对于确无运营能力的承办企业要及时更换,并监督承办企业做好项目交接,确保示范项目持续发展。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如实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等的记录。

(四)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示范县和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

(五)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企业运营模式等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及时汇总、归纳,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间借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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