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建发〔2022〕6号
根据省、市水库安全度汛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我市水库、电站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我市水库、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
附件:北票市2022年水库、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