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更新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北票市政务公开办   游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创新,转变职能、健全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并采取多种形式,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用文字、图片等形式展示在微信公众号上,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北票微社区OTO平台,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及时做出回应。特别是,市民政局副局长做客《民生热线》直播间,对民政领域各项惠民政策进行解读,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反响。

(二)规范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本目录,逐项审核,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置养老服务专栏、和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事业专栏,及时公开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信息、文件和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老年人救助政策;三是严格公开程序。我局认真审核信息公开内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3  0 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没有形成典型案例;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基层工作力度不够、推进缓慢;三是工作力量薄弱,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难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存在问题,加强工作的针对性。一是围绕民政政策解读要素,规范政策解读程序,丰富解读方式,多使用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增加解读的趣味性。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指导。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督促各部门按时上传各类信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增强工作推力,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三是充实政务公开人员力量。选用业务素质强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并加强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北票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