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日期:2022-01-17 信息来源:北票市住建局   游览: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宗文任组长,副局长朱晓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北票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北票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原制定的《北票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三)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质量

1.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着力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对于被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们按照规定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

2.抓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我们确立了“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由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股室生成的政府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541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  00 0  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 0 0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  00  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 0 00  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 0 0 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  0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  0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0  0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 0 0  0 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0 0  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  0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0  00  0 0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主动性不强,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认识程度,确保各股室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并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