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更新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北票市财政局   游览:

----2019年5月28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北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纳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272户。资产总额462,055.83万元,较上年增长-2.56%;负债总额201,045.14万元,较上年增长-7.56%。净资产总额261,010.69万元,较上年增长1.68%。

    按单位性质划分:我市行政单位75户,资产总额143,719.88万元,占31.1%;事业单位197户,资产总额318,335.94万元,占68.9%。

    按资产构成划分:流动资产231,064.50万元,占50.01%;固定资产219,403.75万元,占47.48%;在建工程7,517.94万元,占1.63%;长期投资78.57万元,占0.02%;无形资产3,991.07万元,占0.86%。

     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我市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19,844.82万元,累计折旧441.07万元,净值219,403.7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8,379.7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3.96%;通用设备39,540.11万元,占18.02%;专用设备53,971.72万元,占24.6%;文物和陈列品144.85万元,占0.07%;图书档案978.73万元,占0.4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388.58万元,占2.91%。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思路,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提供有效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先后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上缴等资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制度管理体系。2003年,市政府印发了《北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0年,市财政局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北政财发〔2010〕19号),规范了出租出借行为,明确资产处置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盘活资产方面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效益;2014年,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北票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2〕37号)精神,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新形势新要求,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2015年,市政府依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修改印发了新的《北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市财政局转发了朝阳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事业单位严格依照本标准执行。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管理精细高效

我市财政部门从2011年开始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经过三次升级完善,市本级272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目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与处置已实现网上审批、审核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实现了资产购置及时入账、资产处置及时销账,为资产管理动态化和预算编制精细化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融合。

(三)规范资产处置,推动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程序,规范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单位申请、市政府审批、国资部门评估备案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处置全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处置收入足额上缴国库,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账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的标准,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总额4,215.13万元,其中出售转让资产893.49万元,无偿调拨(划转)资产267.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53.90万元,共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32.77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国有资产得到了有效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部分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力量相对不足,直接影响着全市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管理环节上。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存在局部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仍存在不规范现象,房屋违规出租出借现象在个别单位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单位房产管理存在权证不全不清现象。

三是监督管理体系上。“财政—部门—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和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主体责任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不断巩固前期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为管理决策和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参考依据。组织各部门持续开展摸清家底工作,按照规定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清查核实资产,并做好账务处理。

二是建立资产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个层级的监管机制,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监管。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机制,以政府采购预算审核为切入点,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逐步建立资产预算管理制度,实现资产预算与部门资金预算同部署、同落实的资产管理目标。同时,结合日常管理和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现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为开展国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在机构调整、人员转隶及资产划拨配置中,坚持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共享共用,对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或已达到使用年限仍有使用价值的,能使用的继续使用,能共用的不再新增。

    四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内控制度。同时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更好的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加快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