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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更新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北票医保局     浏览: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根据朝阳市医保局《关于调整朝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朝医保发〔2021〕76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调整为8000元(其中医保帮扶对象起付线仍为400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门诊“两病”等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自付部分费用,不含自费费用)累计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按大病保险规定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