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日期:2021-10-26 信息来源:医保局     游览:

各乡镇政府、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朝阳及北票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成果运用,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战略合理过度,全面转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在过渡期内重点围绕应保尽保和“四重保障”,完善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基础,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又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具体任务
  (一)实行动态参保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以家庭为单位,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实行动态参保管理,并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对合理原因未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建立综合管理台账,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及时享受医保相关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二)落实“四重保障”政策,做到应报尽报。根据《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文件的通知》(朝扶贫发〔2021〕3号)、《关于将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到“原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的通知》(朝医保发〔2021〕62号)和《北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北委办发〔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充保险“四重保障”。在“四重保障”基础上,通过比例调节,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重病报销比例达到95%。
  三、组织实施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相应人员身份认定和信息共享;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参保信息比对和医保待遇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摸排动员本辖区内居民参保。健康扶贫定点医院负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便民举措,为患者就医结算提供便捷服务。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与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围绕参保、资助、待遇享受等关键内容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北票市医疗保障局            北票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