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1〕30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09-27 信息来源:北票市政府     游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票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5日


  北票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朝阳市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完成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强化目标导向和责任担当,通过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有效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农村居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1年,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六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实施改造,确保今年完成危房改造不低于700户。5月30日开工,10月20日前全部完工。严格落实政策,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危房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农村危房改造创造条件。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做到操作程序规范,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坚持“保障基本、满足功能、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实施范围

  原则上实施范围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对象,具体实施对象以乡镇领导小组评定结果为准。

  五、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和房屋等级评定。各乡镇政府要做好本辖区内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认定和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已享受过国家危改政策的不得重复上报,现已是疑似危房的由乡镇负责解决。危房级别准确,出错率不能大于5%。认定时要由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批。上报时由乡镇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盖章。      

  (二)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危房户C级(维修加固)每户补助5000元;D级(拆除新建)每户补助20000元。

  六、实施程序

  (一)成立组织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危房改造和危房验收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纪检、建设所、扶贫办、财政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政府要认真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危房户,严禁误报。

  各乡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乡镇C、D级房屋改造资格进行评定。

  2.负责对本乡镇确定的危房改造户房屋进行C、D级评测。

  3.负责房屋改造过程中,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和抗震安全等相关工作。

  4.负责开展竣工验收核实工作。

  (二)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村委会汇总后形成纸质档案,上报到各乡镇政府。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初审结果需在村务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危房改造贫困户名单上报到各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各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改造名单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精准核实,在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公告,然后报送至市规划局。经危险等级评定后,将纸质档案材料报送市规划局以备审计,同时将电子数据录入信息系统。

  4.县级审批。市规划局对各乡镇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初级名单进行最终等级认定后,由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确定改造名单,同意后审批实施。最终按审批流程完善档案工作。

  (三)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各乡镇政府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逐户验收核实,验收报告上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发放补助款。

  (四)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

  1.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各乡镇要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每户档案材料,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统一永久保存。每户的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表》、《贫困证明》、《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纪要》、《乡、村两级公示照片、内容》、《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户危房改造房屋验收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检测报告》或《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质量检查记录》、《乡镇政府危房改造验收报告》、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材料,按要求装订,完善档案管理。

  2.加强档案审核。及时处理系统中的错误基本信息数据、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和姓名音同字不同,避免出现重复的农户信息。完善档案管理,按材料程序要求装订,交由市规划局统一保存。

  3.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调查采集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对当年危房改造户,要及时更新相应的信息,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按程序及时进行调整。

  七、改造要求

  (一)建设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各乡镇政府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统建的要与农户签定自愿危房改造合同。乡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设。对危房改造意愿不强的农户,在征得被改造户同意的前提下,鼓励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购买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二)建设标准

  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危房的,修缮加固。执行最低建设标准要求,改造后房屋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残疾人危房改造无障碍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由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三)面积标准

  拆除重建的D级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C级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部位、适度改善使用功能。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建筑面积。要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

  (四)质量安全

  1.各乡镇政府对本地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相关要求。

  2.农村危房改造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3.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八、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执行规定标准,自建户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统建的要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滞留或变相使用。市财政局根据市规划局资金申请拨付给各乡镇,由各乡镇拨付给危房改造户或施工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注重沟通协调,突出部门协作。市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验收工作,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财政局负责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政府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现场指导、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保障以及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室、审计部门的监督和专项检查,要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实行周报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进度周报制度,每周五将本周危房改造进度情况、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报市规划局。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改造质量。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改造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要加强对信息系统中已录入信息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整改错误及重复信息。增加建设中监管次数,做好建设过程影像留存备查。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各乡镇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并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附件:北票市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北票市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付宗义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王金旭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殿新   市民政局局长

  李明江   市财政局局长

  白宗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柴岩松   市审计局局长

  段海涛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人

  冀向升   市残联理事长

  于志民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景秋   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王利伟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28个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于志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各单位以及乡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