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再次调整餐饮监管事权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09-28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各市场监管所、食品大队:
  为充分发挥属地市场监管优势,均衡分配监管力量,切实为城区市场监管所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现将《关于再次调整餐饮监管事权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关于再次调整餐饮监管事权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属地市场监管优势,均衡分配监管力量,切实为城区市场监管所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调整北票市区域内餐饮监管事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明晰,进一步明确各所及食品大队市场监管职责,避免权责不清、交叉管理。
  坚持服务高效,持续推进相对集中的属地监管,提高服务效能。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地区餐饮单位监管事权:
  食品大队职责:负责500㎡以上餐饮单位、区域敬老院、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日常监管;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现场核查工作。
  市场所职责:负责500㎡(含)以下餐饮单位(不含区域敬老院食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日常监管;负责小餐饮证后核查工作。
  (二)南山所、城关所、双河所、台吉所和三宝所监管的街道范围内餐饮单位监管事权:
  食品大队职责:负责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单位日常监管;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现场核查工作。
  市场所职责:负责持《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日常监管;负责《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证后核查工作。
  (三)全市80㎡以下餐饮单位的查无工作仍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城区各街道范围内的80㎡以上餐饮单位查无工作,由各市场所履行属地责任,及时发现后可报食品大队查处,各市场所积极配合;农村80㎡以上的餐饮单位的查无工作由属地市场所负责,对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查无案件可由食品大队配合查处。
  三、调整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及食品大队要高度重视本次事权调整工作,充分认识事权调整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梳理本单位监管档案及明细,认真组织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场监管所及食品大队要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本次事权调整工作落实。做好监管档案及餐饮单位名单的交接工作。
  (三)要求各市场监管所马上开展辖区内小餐饮的核查和检查,发现面积超过80平米仍持小餐饮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可及时上报食品监督执法大队,由其撤销小餐饮许可证,责令其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