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草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北票市封山禁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07-26 信息来源:北票市林草局     游览:

各林果服务站、国有林场:
  现将《北票市封山禁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0日





北票市封山禁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林草资源管理,巩固封山禁牧成果,全面促进生态植被的自然修复,构建和谐的生态系统,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林草局党组2021年6月9日召开的全市封山禁牧暨林长制工作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封山禁牧工作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以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为核心,坚持“以封为主,封、育、禁、管相结合”的方针,以保护植被、恢复生态为目标,以舍饲圈养为导向,以依法禁牧为手段,做到林牧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逐步实现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实现林草和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封禁的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
  --坚持禁建并举的原则。
  --坚持恢复生态和保护养殖户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治范围
  封山禁牧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退耕还林地、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及园林用地、苗圃地和湿地。重点整治依法查处以下五个方面行为:
  (一)在国家、省级公益林区放牧,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放牧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在封山育林区的未成林造林地、新造林地、幼林地放牧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园林用地、湿地、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内进行放牧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损坏封山禁牧围栏、标志等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多次劝阻屡教不改并顶风在林区内偷牧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10日—6月20日)
  各乡镇、场圃要结合实际,根据划定的禁牧区四至,确定的封山禁牧范围,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多形式的林地禁牧宣传活动,要对原有碑牌进行修复粉刷,制作条幅、宣传单,签订协议,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封山禁牧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21日—8月31日)
  各乡镇、国有场圃要在封山禁牧区域的主要进出口设立明显标志、标牌和界桩等设施,公示封山禁牧区域和有关要求,对违反《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朝阳市封山禁牧实施办法》、《北票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在禁牧区放牧的养殖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教育、警告仍屡教不改的,严格按照《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朝阳市封山禁牧实施办法》和《北票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依法严肃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7日)
  各乡镇、国有场圃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成果、典型案例、经验等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林草局。林草局将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封山禁牧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封山禁牧工作常抓不懈,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实施封山禁牧工作是恢复和培育全市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集约化发展的重大举措。乡镇国有林场要从生态保护的大局出发,广泛宣传封山禁牧的重要意义,必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实施封山禁牧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发放传单、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永久性标志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屯,对林(草)地禁牧工作进行专题宣传、集中宣传、巡回宣传和全面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参与性,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封山禁牧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按照《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朝阳市封山禁牧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是封山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封山禁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封山禁牧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封禁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的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制定和完善违规放牧处罚办法,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加强检查监督,有效防控人畜对林草资源的破坏。
  (三)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各乡镇、国有林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严格按照《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朝阳市封山禁牧实施办法》和《北票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封山禁牧巡护力度,做到封山禁牧管理常态化,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毁坏林木和损坏封山禁牧标志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对群众反响较大的林区,要切实加强疏导教育,做好思想疏通工作,坚决杜绝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林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四)强化督查,追究责任。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对违反《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朝阳市封山禁牧实施办法》和《北票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一切违法违规活动要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大的案件予以公开报道,严格依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林草局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封山禁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违规放牧行为的,按照护林员考核办法,追究相关护林员责任,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放牧行为的,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区域经济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