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更新日期:2024-04-19 信息来源:市文广新局   游览:

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北票市体育局、北票市文物局牌子。
  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育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六)承担朝阳市“161”重点工程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其协调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股、产业发展股、文化云(宣传促销股)、文艺股、招商股、营商环境建设股(市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文物保护管理股、剧目创作室。

负责人姓名:郝福银 

办公地址:南山街2段10号 

联系方式:0421-5822494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