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草发【2021】5 号 关于印发《北票市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04-16 信息来源:北票市林草局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全面巩固野生动物保护成果,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字〔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各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联合行动,对野生动物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场所,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积极作用。
  三、打击重点
  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三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是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特别要重点打击非法交易象牙、犀角、虎(豹)骨(皮)、穿山甲片、赛加羚羊角、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海马等野生动物制品、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候鸟和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方式非法捕杀陆生水生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区域场所: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候鸟集中分布区、河流湖泊等涉及非法捕猎(捞)野生动物的区域。二是电商、直播、 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 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等野生动物活动高发的区域。
  四、工作措施
  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联合行动顺利开展。一是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工作。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压实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河流水域管理机构和候鸟集中分布区,明确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充分发挥护林员和护渔员等协助巡护作用,分片巡护值守相关区域,及时清除捕猎(捞)工具,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杀(捞)野生动物行为。二是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网信部门要会同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进一步督促指导网站平台全面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的内容。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要依职责督导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出售和收购野生动物行为。三是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展演展示单位、猎具渔具店铺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以及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制造窝点、作坊等。四是加强对运输货物的监督检查。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对承(收)运货物和物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及时移交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五、职责分工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按照国家及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职责分工:
  林业和草原部门:牵头开展联合行动,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值守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管,开展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陆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野生动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活动,开展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水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政法委部门: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作为平安北票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北票市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推动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考核和政策研究。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针对物流企业落实实名制、 货物抽检抽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配合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非法捕捞、运输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控责任,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网信部门:配合做好域内网上相关内容清理,依法查处域内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是各部门要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和把握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联合行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联合行动。
  二是要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执法效能。
  三是要通过联合发布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向市场交易场所(平台)、商户(网店)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氛围。
  四是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联合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 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充分肯定;对组织不力、行动退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要严肃批评指正; 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五是要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各部门要加强总结分析,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联合行动工作总结和《联合行动成果表》分别报送至各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遇有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请随时报告。
  联系人: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刘岩
  联系电话:0421-5823356
  电子邮箱:bpslyj@163.com
  附件:《联合行动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