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发【2020】7号关于2020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8-26 信息来源:水务局     游览:

  各乡(镇)区、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的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由市矿产品经营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征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到市水务局负责征缴,北票市水务局将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关于降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8]56号)规定进行征缴,希望各生产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若存在弄虚作假,隐报、瞒报、拒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情况,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附件: 2020年生产建设单位生产销售情况汇报表


  2020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2020年生产建设单位生产销售情况汇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