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发【2020】19号关于开展贫困退出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达标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8-26 信息来源:水务局     游览: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我市贫困退出标准全部达标,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贫困退出标准达标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市贫困退出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达标情况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内容
  核查全市261个村,农村安全饮水情况以及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等情况。   
  二、核查办法
  1、乡镇自查。各乡镇结合《北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北饮水组发[2020]3号文件)摸底调查结果,进一步开展全面自查,6月23日----6月28日以乡镇为单位出具自查报告,6月29日前报市水务局,自查报告包括核查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完成时限等。        
  2、水务局核查。水务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贫困退出农村饮水安全自查报告,按照脱贫攻坚安全饮水指标要求,逐村核查饮水安全达标情况;水务局成立了8个核查组,于6月30日-7月4日进行核查,每个村核查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普通户1户。核查后,水务局以乡为单元出具核查报告并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成立组织
  水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饮水站、水保局、水资源办、防汛办、质监站、引白入园办、水政监察大队、总站、河长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核查领导小组,采取分组包片的方式,开展全市贫困退出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核查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
  工作组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评价标准开展核查工作,各乡镇做好配合工作。
  3、严格工作质量
  核查组成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安全饮水标准,逐村填报核查资料,把好资料质量关,确保核查资料详实准确。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要确定责任人,专人负责,确保各项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并按阶段时限要求,汇总上报。
  附件:1.贫困村退出安全饮水验收评估领导小组
        2.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调查情况表
        3.非贫困户入户调查情况表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2020年入户调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