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社发【2020】17关于印发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8-24 信息来源:北票市人社局     游览:



北票市劳动就业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

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50号)、《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朝人社函〔2020〕3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对防控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失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查找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推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稳健发展。

二、检查对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个人。

三、检查内容

    (一)2019年以来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工作,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等5个方面内容,突出“三个全面取消”(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全面取消手工经办、全面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和关系转移接续、重要信息变更、补贴发放、待遇支付等业务重点,着力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

(二)2018及之后年度各级审计部门指出的失业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2018及之后年度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指出的失业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性失业保险政策明确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和项目。

四、检查安排

1.工作准备阶段(6月15日前)

组织开展学习市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朝人社函〔2020〕35号)文件内容,制定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本级自查(7月10日前)

抽调人员组织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检查表》。

3.整改落实阶段(7月20日前)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迎接检查阶段

局相关科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迎检工作,积极配合和迎接省、市检查组的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保证检查质量。专项检查要结合审计发现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和通过失业保险金申领部级比对查询等系统开展信息比对发现的疑点信息开展,坚持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保证人员,抽调各方面的精兵强将参加检查。要保证时间,抽查各类基金管理业务,每类业务抽查一定数量。

(二)重视整改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防止管理风险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盯住不放,深入调查,该查处的查处,该移送的移送。

(三)认真总结分析。局相关科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失业保险内部控制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围绕检查内容对内部控制状况作出评价和分析。要总结自查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纠正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提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和内部控制的思路措施。

附件:1.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

    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检查表


附件1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

基金管理内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冬冰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文峰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国凤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德伦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永钢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魏志强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成  员:段锦辉  市劳动就业局局长

张光明  市人社局基金监督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督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日常组织协调和材料汇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光明同志兼任。


 

附件2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检查表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落实情况



一、
组织
机构
控制

机构(岗位)设置

建立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决策程序、管理授权等作出明确规定

 


内设机构权责清晰,有独立内控部门并配有专职人员

 


经办业务、财务、信息、内控岗位设置及职责范围明确,批准与执行、执行与审核、经办与内控等岗位分离,基金收支审批与具体业务经办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内部监督分离

 


待遇审核发放等重要业务实施经办、初审、复审、审批岗位制约机制

 


授权管理

业务实行授权管理,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人员管理

落实人员任职资格、交流轮岗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二、
业务
运行
控制

业务规程

制定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等,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流程、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取消手工
经办

各项业务全程通过信息系统办理,全面取消手工办理

 


重要信息
变更

材料齐全,审核手续完备,线上线下一致

 


关系转移接续

通过经办系统办理,手续完备,相关材料齐全

 


服务机构管理

严格服务机构选择,签署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有违约责任,建立退出机制。结算程序齐全,跟踪管理服务

 


失业保险金发放

核查待遇领取资格,严格审核一次性领取条件。申领及审核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

核查待遇领取资格,申报及审核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代缴医疗保险费

核查待遇资格,代缴金额和期限准确,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
业务
运行
控制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

核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申领及审核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

严格审核,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职业介绍补贴发放

严格审核,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稳岗返还

严格审核,核查资格条件,结果公示。材料齐备,审核手续齐全

 


错发待遇
追回

对错发待遇进行追回,不直接收取现金。严格管理,手续齐全。

 


信息披露

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有关业务财务信息。及时告知参保人员重要信息变更情况。

 


业务档案
管理

及时留存、立卷,归档、保管经办业务资料,实行业务档案一体化

 


三、
基金
财务
控制

基金财务
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会计、定期对账和财务软件使用等财务管理制度

 


银行账户
管理

按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指定专人按月核对支出户、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取得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取消人工
报盘

社保业务系统与银行系统建立系统接口,待遇支付等费用结算数据通过社银平台传输,实现应付、已付和退回等数据自动生成交互,全面取消人工报盘

 


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

通过银行收支现金,全面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票据管理

社保基金专用票据、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由专人负责,严格领用、使用、核销登记管理

 


密钥管理

严格按照使用管理权限分开管理

 


印鉴印章
管理

银行预留印鉴授权专人分别保管,严格使用审批和登记

 


三、
基金
财务
控制

会计核算管理

基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失业保险基金

 


严格设置会计科目,会计核算准确

 


会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合法有效

 


严格审核财务支出,定期与业务对账

 


定期核对凭证、账簿、报表,确保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会计档案
管理

实行全宗档案管理,及时归档、装订、立卷和保管,留存资料全面准确

 


四、信息系统控制

信息管理

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制定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安全等管理制度

 


严格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规范业务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数据库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时对系统权限进行清理调整

 


严格数据管理,任何修改有审批,要留痕

 


数据共享

建立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就业、劳动关系等业务信息共享模式,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数据比对

 


操作留痕

各项业务操作留痕,有日志,可追溯

 


安全管理

经办信息系统和数据及时备份,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隔离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内控管理

制定内部控制具体实施细则

 


各业务部门执行内控措施

 


内控部门对重要业务进行定期核查

 


内控部门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基金监督

基金监督机构对同级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