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应急发【2020】16号关于印发《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8-31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游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
  现将《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防范化解制造业重大风险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制造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应急制造〔2020〕3号)和《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朝应急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结合2020年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安全监管股年度安全监管计划,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在全市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针对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推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并有效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特殊作业审批、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三违”行为管控,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二、整治重点
  (一)金属冶炼
  对钢铁企业开展“回头看”,重点整治煤气等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盛装高温熔融金属(含液渣)容器耳轴未定期检测等隐患问题;全面排查有色金属火法冶炼企业,整治重大隐患;全面排查设有高炉设备的铸造企业,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整治重大隐患。
  (二)工业煤气
  突出建材行业涉煤气企业,排查整治煤气等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标准在煤气影响区域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未在发生炉煤气主管道设置可靠隔断装置、未在煤气管道进入厂房处设置快速切断阀等隐患问题,消除重大隐患。
  (三)涉爆粉尘
  对涉金属粉尘企业、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29人以下木粉尘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专业培训、标准识别适用、粉尘清扫等制度及落实情况,排查整治除尘系统、电器防爆等方面的重大隐患。配合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完成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涉爆粉尘企业“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和验收工作,实现隐患“销号”。
  (四)涉氨制冷
  对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两项重大隐患反弹回潮,排查整治重要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液氨泄露未及时检修、未规范设置有效运行氨气报警器及其与事故风机联锁等隐患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单位或居民区的协调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液氨泄漏应急预案。
  (五)有限空间作业
  突出10人及以上涉毒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生物法)污泥处理及设备检维修作业,强化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落实,严格作业程序和现场通风检测,按法规标准配备防护、检测、救援设备器材,加强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加强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针对轻工、纺织行业,全面排查污水处理系统情况,突出污水罐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含部分处于地平面以上并可存储污水污泥的设施设备),督促企业治理事故隐患,做好坍塌、爆裂、外泄等风险评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时间步骤
  2020年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部署传达阶段(4月底前)
  4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产复工实际,制定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4月底前传达至辖区各相关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调查掌握已复产复工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企业监管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通过微信、电话通知等渠道宣传发动,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及执法检查阶段(5月至10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督促本辖区内重点领域企业在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对照《专项整治排查检查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清单》),全面自查自改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及时登录辽宁省应急管理智慧云平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系统(登录说明见附件2),上报自我排查整改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组织全员开展风险辨识,在内部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落实各级分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绘制厂区风险分布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根据企业不同风险实施分级监管,突出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检查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不具备安全条件且屡教不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对遵规守法但安全基础较差,人员素质不高的中小企业,要加强安全指导服务,指导企业整改隐患,运行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及整改核验阶段(11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对照整治重点要求和《检查清单》进行现场核验。市局将对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专项整治成效,分析突出问题,落实改进措施,配合市局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直至全部整改销号。全面加快推进辖区企业的风险等级划分,建立“一图一表”,细化分级管理措施,树立双预防机制建设先进典型企业,大力帮扶遵规守法的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受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各种不利企业复产复工因素叠加,重要工作岗位或特殊作业人员可能出现短缺,临时调剂“拉郎配”,安全操作不熟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更新滞后等安全基础薄弱问题越来越突出,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当前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认真分析辖区内企业特点,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安全检查,狠抓整改闭环,认真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突出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优化服务,严格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对照整治重点要求和《检查清单》,抓住重点企业加强监管,深入推进企业双预防机制建设。要抛弃管理与服务相矛盾观念,切实加大管理力度,用“严管即厚爱”来帮助企业提高认识,减少事故损失。要督促企业严格闭环管理,逐项整改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保障安全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办理移交。
  (三)加强宣传,定期汇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动员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鼓励通过“12350”举报投诉电话,举报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及时核实情况,及时上报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1.专项整治排查检查清单
        2.辽宁省应急管理智慧云平台登录说明
        3.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