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然资发【2020】31号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更新日期:2020-08-24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游览:

局机关各股(室)、各国土资源所:
  根据北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北票市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要求,秉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扫除“黑、恶、乱”现象,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切实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针对当前全市土地、矿产资源领域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侵占土地、矿产等黑势力犯罪线索,密切配合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通过行业治乱工作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新的高潮,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提高对行业治乱工作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专项斗争全过程,组织协调各部门力量,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合理推进。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农村土地、矿产涉乱问题为重点,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作为工作重心,排查摸底,细化措施,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保稳、治乱、安民”为主线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扩大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土涉矿问题突出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铲除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犯罪团伙,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系统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发现的监管漏洞IOO%补齐,排查掌握的线索100%核实,涉黑涉恶违法100%打击,背后“保护伞”100%铲除。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围绕“三年总目标”,进一步梳理排查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存在问题,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改进工作,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加夯实稳固。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土地、矿产资源领域的侵占土地、违法用地、未批先建、未供即用、私搭乱建、超层越界、无证开采、有证过期失效等违法违规和涉乱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对发现的乱象及时处理,做到“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有涉黑涉恶行为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单位。
  (二)、对历年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回头看”。对应立案未立案、应查处未查处,处理不到位的,实施“清零”行动。对2020年卫片执法检查要“严起来”。对实质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必须按要求严肃查处。
  (三)、各股、室、所要将反映涉乱问题线索比较多的区域、领域列为线索收集重点,进行重点摸排,强化整改落实,堵塞监管漏洞,对不能自行整改的向上级提出整改建议,全力推动监管漏洞和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四)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报告机制。党群服务中心要通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将工作进展和问题线索查办等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定期向市纪委、监委进行工作情况汇报。重要情况必须随时报告,重点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立即报告。
  (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完善监督考评体系。党群服务中心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各股、室、所专项活动开展工作不力、问题不解决的,责令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并将“乱像”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体系中,全面、料学、客观的评价系统内部治理“乱象”的开展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深化舆论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政策。对无黑无恶但是有涉乱现象的也要大力发现和举报,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扩大社会宣传和拓展线索收集渠道。
  (二)全面排查,及时将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移交政法机关
  各部门重点排查摸清土地、矿产资源领域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侵占土地、矿产等涉乱线索,结合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组织有关人员赴重点地区进行现场调查。土地方面,将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未批先建、未供即用、私搭乱建、基本农田保护等情况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矿产方面,将超层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有证过期失效、改变开采方式、以采代探等情况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及时将涉黑涉恶的案件线索移交政法机关,并做好跟踪。
  (三)充分履职,大力配合有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积极发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在征地、拆迁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涉乱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信息共享,构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格局。
  (四)落实责任,确保行业治乱工作顺利开展
  行业治乱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部门负责人是行业治乱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真抓实抓,同时要加强系统内干部自身教育,严禁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职权利的工作人员放纵、包庇导致乱象频发,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六、实施步骤
  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集中排查阶段(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各股、室、所根据工作实际。针对容易滋生“乱象”的重点区域、领域,全面排查相关问题线索,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乱象”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各股、室、所按照“乱象”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计划,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及“乱象”的问题线索,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的,追究其一相关责任,督促行业“乱象”问题整改落实,堵塞本辖区、本行业的监管漏洞,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1月)。对“乱象”整治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自查,对取得的成果加以巩固,并建立工作报告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问题不解决等情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赴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各股、室、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教训。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所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市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朝阳市委和北票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研究部署,科学组织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机构,提供保障。继续加强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乱点整治工作有力开展。
  3、加强协调配合。局党群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各、股、室所主动承担好在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任务,不断挤压“乱象”滋生空间。
  4、定期汇总上报。各股、室、所要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台账管理,每月17日前向局党群服务中心报告。
  5、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所要对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的先进做法和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报送党群服务中心。







  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