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发改发【2020】122号关于印发《北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8-25 信息来源:发改局     游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现将《北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2日


北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防范金融风险,快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北票经济社会造成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因各类原因引发并危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因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因计算机系统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等情况,造成系统性故障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四)因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及非法集资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五)因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六)因对金融业、金融机构等进行负面失实报道,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七)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维护稳定。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确保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体制。
  (三)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并准确判断评估事件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当地经济金融和社会的危害。
  三、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北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分管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事件情况相应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协调联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负责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决定相关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等重大事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域内金融机构监测、分析和预警、报告;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宣传口径,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及时发布有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搜集社会舆论情况,做好辟谣工作,澄清事实;加强媒体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市政府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负责传达市领导的指示、批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较大和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对信访人员信访接待、疏导、案件转送、交办等工作,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接访情况。
  市委政法委:负责掌握全市社会稳定情况,做好群体稳控工作,防范可能引发的进京群体访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涉事单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公安局: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维护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工作运行秩序。
  市财政局:负责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研判,根据市政府指示及时做好相关资金的拨付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意见。
  市法院:负责根据案件影响程度,依法确定管辖级别,有效打击犯罪分子。
  市检察院:负责依法查处金融突发事件中的各类犯罪案件;视案情适时介入,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不法行为;积极指导金融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市人民银行: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积极向市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和相关政策建议。
  4、各乡镇街人民政府职责: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中主要负责保持本区域的社会稳定。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启动本级人民政府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政府部门,调动部署有关力量,保证事件发生单位安全,维护社会治安,避免因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市政府授权,按规定组织、实施被关闭金融机构个人债权的甄别确认和应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补偿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四、预防预警
  (一)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根据需要及时将重要信息向市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向社会发布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处置合力。
  (二)采取预防预警行动。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金融突发事件苗头及险情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报告后,应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评估、分析风险的严重性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决定是否建议领导小组发出预警警报,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单位定期开展相关演练,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将金融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一般金融突发事件(Ⅳ级)4个等级。
  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级):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国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I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1)全省已经出现,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全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辽宁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要求我市协同处置,且对全市有较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3)朝阳市内发生的具有影响全市或可能波及周边地区的金融突发事件。
  (4)市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5)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1)对多个乡镇区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较大影响,但未造成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乡镇区或市级金融管理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乡镇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一般金融突发事件(Ⅳ级):
  (1)对所涉及乡镇区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乡镇区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管理部门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Ⅳ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二)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金融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应在一小时内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简明:报告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要事项。
  (4)连续:根据事态的发展动态报告有关情况。
  2、程序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单位要立即向监管部门进行口头报告,并以最快时间形成书面报告。
  (2)各行业监管部门接到当事单位口头报告后,要立即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半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相关部门电话报告,并于当天提交书面报告。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视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报告情况后要和当事单位共同履行后续报告职责,随时报告突发事件最新发展动态。
  3、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报告的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性质、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单位及监管部门采取的援助措施等。
  (2)各监管部门报告的内容: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及事件发生后社会稳定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需要事件发生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采取的救助措施等。
  (3)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内容:风险事件发生的机构、时间、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发展态势及需要市政府、上级部门和省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等。
  (三)应急响应
  1、IV级响应
  (1)响应程序。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应及时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2)应急决策措施。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或指导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市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处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市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组、信息监控组、风险处置组、新闻宣传组、应急专家组、后勤保障组、涉外联络组、调查评估组、善后处理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3)落实措施。正式处置方案经市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事实,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相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的,由市领导小组决定,市公安局指导和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执行。
  2、I级、II级、Ⅲ级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或涉及全市范围,由上级应急机构统一领导风险处置工作。在省、市启动应急响应前,市领导小组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3、指挥协调
  (1)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市领导小组组织专项应急小组开展处置工作,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留好证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和资产的抽逃、转移和藏匿,同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
  (2)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力量,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及职责。组织相关涉案办事处部署有关力量,确保风险事件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市宣传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
  4、处置措施。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各部门(单位)根据相应职责规定,按照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采取设备和场所管制、资金物资调拨、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动员等相应处置措施。
  5、响应升级。因金融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其它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市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市政府采取相应措施给予支援。
  6、社会动员。按照市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和动员与单位职能相关的社会力量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7、信息发布。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8、应急结束。金融突发事件隐患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分析评估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依响应级别由原决定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9、后期处置。按照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有关单位及乡镇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式,由各分类预案做出详细规定。
  10、应急演练。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本预案演练制度,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按本部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演练。
  11、宣传教育。在统一组织宣传基础上,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及行业特点,采取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应急预防的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12、业务培训。市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运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培训干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组织培训,提高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与事发地政府应保持联系;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二)文电运转保障。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三)技术保障。各有关单位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对有关信息进行计算机备份;核心财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重要岗位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四)安全保障。各成员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七、附则
  (一)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本地区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金融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保存好影像资料。各单位将应急预案请务于2020 年5月18日16时前将正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局4楼420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刘芳淇,联系电话:5086093,电子邮箱:bpsjrb@163.com。
  (二)本预案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